尽管摩纳哥并非欧盟成员国,但在2001年12月24日,摩纳哥与法国(代表欧盟)签署了一项双边货币协议,根据该协议,摩纳哥被允许铸造自己的欧元硬币,其发行量被限制为法国欧元铸币配额的1/500。摩纳哥所发行的欧元硬币具备法偿资格,既可在本国使用,也可在欧元区其他国家流通。
随着欧元区的发展与相关政策的调整,欧盟委员会于2011年1月31日建议法国与摩纳哥就欧元硬币发行问题重新谈判。最终,双方于2012年10月13日签署了新的货币协议,明确以新的计算公式重新界定摩纳哥欧元硬币的年度发行量,从而确保其货币政策更加透明并与欧盟标准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