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9年宪法改革与首届全国选举
在1849年宪法改革和首次全国选举之后,马耳他的自治步伐仍在缓慢推进。1864年,在总督亨利·斯托克斯爵士(Sir Henry Storks)任内,马耳他引入了“卡德威尔原则”(Cardwell Principle) :未经民选代表同意,总督不得做出任何财务方面决定。这一原则在当时被视为制衡殖民当局、保障地方利益的重要制度创新。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这一原则最终推动了1887年的新宪法诞生。新宪法不仅引入了多数票当选制,还据此组建了马耳他历史上第一个代议制政府。议会席位的分配颇具时代特色:除由选民直接选出的代表外,当地的教会、贵族、大学生和商人团体各自获得一个席位。这意味着马耳他人在内政与财政事务上首次真正拥有了决策权,标志着政治自治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这段历史成为“马耳他国家宪法历史”系列纪念币的第二个主题。
币面刻画的是在瓦莱塔总督府前欢呼的人群



水星杖(荷兰皇家造币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