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从英国独立
1921年宪法的自治制度并未长久。1932年6月,围绕官方语言的矛盾愈演愈烈,宪法最终被撤销,马耳他重回英国直辖殖民地地位。二战爆发后,马耳他群岛因处于地中海要冲,在盟军抗击轴心国的战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段共同的战争经历暂时缓解了双方的紧张关系。然而,战后独立呼声再度高涨。英国曾试图将马耳他完全并入本土,但未能成功。
1959年,马耳他通过临时宪法,除外交事务外享有完全的自主权。1962年大选后,马耳他与英国展开完全独立的谈判。由于两大主要政党(代表约70%的选民)都支持独立,英国最终同意。1964年9月21日,新宪法生效,马耳他正式成为独立国家,并加入英联邦。根据宪法,马耳他承认伊丽莎白二世女王为国家元首,由总督代表行使名义上的行政权力,实际内政由总理领导的内国家主权的确立与民主制度的奠基币面刻画的是手持马耳他国旗的自由女神这一形象取自马耳他弗洛里亚纳市的独立纪念碑阁掌控。宪法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确立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与定期普选,并将罗马天主教会定为国教。
本枚纪念币纪念1964年马耳他独立的历史时刻,正面以象征宪法生效与国旗飘扬的设计,展现国家主权的确立与民主制度的奠基



水星杖(荷兰皇家造币厂)

